為深入貫徹落實鹽城市委、市政府《關(guān)于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》,進一步加強和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,加大社會治安防控力度,維護社會治安穩(wěn)定,構(gòu)建和諧社會。經(jīng)大豐區(qū)人民政府批準,現(xiàn)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派出所巡防輔警,有關(guān)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崗位與人數(shù)
派出所巡防輔警180人。
二、招聘條件
1、政治素質(zhì)好、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(guī)、品行端正;
2、具有較強的事業(yè)心和責任感,熱愛基層工作,熱心服務群眾,作風正派、辦事公道、服從組織安排;
3、身體健康,五官端正,無殘疾,無色盲,無紋身,無明顯生理缺陷;
4、男性,戶籍不限,年齡不超過45周歲(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
5、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;
6、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;
7、無違法犯罪記錄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報名
報名時間自2018年7月13日起至2018年7月19日(上午8:30—11:30,下午3:00—6:00)結(jié)束。
報名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、戶口簿、學歷證書;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2張;退伍轉(zhuǎn)業(yè)軍人需攜帶入伍、退伍、政治面貌、軍銜等級、立功獲獎等相關(guān)證明材料復印件;
報名地點:應聘的所在派出所。
(二)面試
由應聘的所在派出所自行組織面試。
(三)體檢
體檢時間另行通知,體檢費由個人自理。
(四)政審
通過體檢的人員,由戶籍地所在派出所進行政審,并出具書面證明。
(五)聘用
政審合格者方可聘用,聘用人員實行勞務派遣用工模式,簽訂勞務派遣勞動合同,派遣到大豐區(qū)相關(guān)派出所從事巡防工作。
四、工資待遇及管理
對聘用人員按照簽訂的勞動合同、崗位職責要求,以及相關(guān)規(guī)章制度進行管理、使用和考核。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個月,經(jīng)試用期考核合格,方能正式聘用。
正式聘用后,巡防輔警每月工資為:基本工資(大豐最低工資標準的1.2倍)+工齡工資(從事輔警工作起計算,20元/年)+考核工資,同時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。
2018年7月12日